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党工委(管委会)下属管理服务机构,接受党政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档案业务建设、利用服务以及档案管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工作。
(二)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各门类档案收集、整理、密级档案规范管理等工作;负责库藏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综合分析和统计,档案专题的编研;负责配合市级档案主管部门做好区内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和复审工作。
(三)负责指导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业务建设,组织开展区内档案宣传和各类档案教育活动;负责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与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四)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库藏档案资料技术保护,档案数字化建设。
(五)贯彻执行有关后勤体制改革和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拟订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电子政务、电子信息化硬件建设及维护。
(七)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场所、直属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权属界定和清查登记等有关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的配置、租赁和使用管理服务保障。
(八)贯彻执行有关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的规划和政策,参与研究拟订管委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负责管委会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管委会办公区人防设施、水电气暖、环卫、绿化、餐饮、会务、通讯、交通安全、车辆管理,承担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党工委(管委会)各园区等政府配套办公区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29-83661992
负责人:司林静
办公地点:西安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管委会办公楼1602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