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党工委(管委会)下属管理服务机构,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受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有关规定以单位工程项目建立监督档案。
(三)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记录、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五)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对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督,出具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七)负责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
(八)负责注册的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九)对预制建筑构件和预拌砼的质量进行监督,负责检测机构的管理。
(十)组织区级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参与市级优质工程的评选。
(十一)监督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监督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保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三)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及主要部门报告;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季报表和安全月报表工作。
(十四)根据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设领域违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五)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29-89820137
负责人:白涛
办公地点:西安经开区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凯瑞a座1002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