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局是党工委(管委会)的内设机构,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财税、金融、国资监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分析预判财税、金融政策的影响,拟定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和分析全区财税、金融和国资发展形势,制定工作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负责国库会计核算;负责资金的管理、拨付。
(五)负责财政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执行;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审核各项费用支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六)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政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事务财政监管。
(七)负责招商选资、招商政策兑现相关财政金融工作。
(八)开展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评审及政府采购中涉及货物、服务事项的审核。
(九)负责金融发展和改革工作,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
(十)统筹推进资本市场发展。拟定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推动企业改制、后备资源培育以及挂牌、上市。
(十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理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十二)做好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日常监管;负责协调联络驻区金融机构,做好政银企相关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金融产业企业服务、落地建设和服务保障;负责行业非用地项目的招商引资以及存量企业维护、服务和纳统工作,配合做好全区重大项目的洽谈引进工作。
(十五)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目标审定与考核,审核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总额与绩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者激励、选人用人约束机制等。
(十六)建立健全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七)负责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十八)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
(十九)负责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含国有金融资本)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资产、产业引导基金实施管理与监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二十)指导会计核算中心工作。
(二十一)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金融局负责对口承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的职责和交办工作任务,联系相关行业企业、组织。
办公电话:029-86522654 029-86521250
负责人:安静
办公地点:西安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管委会办公楼1203室、1205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