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安排部署,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政办发〔2021〕16号)有关要求,省工信厅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全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按照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60号)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2〕110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经初审后逐级推荐报送。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陕发〔2023〕3号)要求,今年在申报企业行业领域和范围方面进行扩展,适当增加农业龙头企业数量,申报条件参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执行。
(一)申报对象。在西安市内注册纳税,运营3年以上、近2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稳步提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生产线服务业(含农业龙头企业)民营企业。
(二)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执行。
二、申报资料
经开区受理截止5月12日,请各申报企业按时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纸质资料。
申报企业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按顺序双面印刷胶装成册并附目录,在书脊处标明“西安市-经开区-xx企业”,并将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经开区工信局。
(二)电子版资料。
1.整套资料盖章后扫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西安市-经开区-xx企业(全称)”;
2.《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基础信息汇总表》excel文件,命名为“xx企业(全称)汇总表”。
三、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具体动作,也是引导辖区内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务实举措。请各区内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积极申报。
经开区联系人:曲睿 张慧文
联系电话:86513723
地址: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1606室
附件1.
附件2.
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
附件2
西安经开区工信局
2023年5月8日
截至2023年5月12日结束,具体调查结果请到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1606室查询。